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國際民事程序法導論
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al Law 
開課學期
111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陳瑋佑 
課號
LAW5180 
課程識別碼
A21 U47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1506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5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講授國際民事程序法(含:國際民事、家事程序法、國際仲裁法)之基本概念、我國及比較法之規範狀態、實務運作。
其中,我國法如何處理涉外民事程序之問題,為本課程之重點。 

課程目標
培養修課同學對國際民事程序法之基本認識,進而引發研究之興趣,並銜接預計於下一學期開設之「國際民事程序法專題研究」課程。 
課程要求
1. 課堂參與(缺席不得超過2次)
2. 期末書面報告(我國法院裁判簡評,含註釋3000字以內)
3. 課堂口頭報告(20-30分鐘):
修課同學「得」配合講授進度,自行搜尋與課程內容有關之我國實務案例予以介紹、分析。
課堂口頭報告,得分組為之,每組至多3人。
口頭報告案例,得作為期末書面報告之案例。如採小組口頭報告,得以小組為單位繳交期末書面報告,字數限制為3000至5000字。
課堂口頭報告機會共三次,請見課程進度表。

※因教室座位限制,原則上僅加簽至選課人數上限,以加退選期間終了當週上課前系統顯示之選課人數為準。請不必來信詢問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陳瑋佑(2022年9月),外國法院定親權及認可收養未成年子女裁判之承認—我國法、德國法、歐盟法及海牙公約之比較研究,中研院法學期刊,第31期,頁73-161
陳瑋佑(2022年3月),再論國際民事管轄權之規範與解釋─簡評最高法院最新裁判動向,台灣法律人,第9期,頁125-143
陳瑋佑(2019),國際家事管轄法之比較研究—以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為中心,中研院法學期刊,第25期,頁205
陳瑋佑(2019),論著作權網路侵害事件之侵權行為地國際管轄權,台灣法學雜誌,第381期,頁41
陳瑋佑(2018),論載貨證券背面之管轄條款,台灣法學雜誌,第337期,頁1
陳瑋佑(2015),國際民事管轄權之規範與解釋,台北大學法學論叢,第93期,頁133
陳瑋佑(2014),外國法院判決之拒絕承認-評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第1360號民事判決,台灣法學雜誌,第259期,頁37
陳瑋佑(2013),國際商事管轄合意,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,第9卷第1期,頁139 
參考書目
劉鐵錚/陳榮傳,國際私法論,修訂6版
柯澤東/吳光平,國際私法,第6版
賴淳良(主編),國際私法裁判選析,增訂3版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作業繳交方式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2  國際民事程序法概論(一):意義、法源及課題 
第2週
3/1  國際民事程序法概論(二):一般原則及解釋、續造
 
第3週
3/8  國際(審判)管轄法總論:規範基礎及其規範內容
 
第4週
3/15  民事訴訟事件(一):普通管轄權 
第5週
3/22  溫書假 
第6週
3/29  民事訴訟事件(二):侵權行為地管轄權 
第7週
4/5  清明節 
第8週
4/12  民事訴訟事件(三):國際管轄合意 
第9週
4/19  民事訴訟事件(四):勞動事件管轄權 
第10週
4/26  家事事件:離婚及親權事件管轄權 
第11週
5/3  國際民事程序競合
※開放2人(組)報告 
第12週
5/10  外國法院裁判承認(與執行)法總論:規範架構及基本原則—兼及中國(大陸地區)法院裁判之承認(與執行) 
第13週
5/17  外國法院民事、家事訴訟裁判(一):民訴402 I ①、②之解釋適用 
第14週
5/24  外國法院民事、家事訴訟裁判(二):民訴402 I ③、④之解釋適用 
第15週
5/31  外國法院家事非訟裁判:非訟49之解釋適用
※開放1人(組)報告 
第16週
6/7  期末考週不上課